“工人的血汗钱终于追回来了,我代工人们感谢你们!”
“工人的血汗钱终于追回来了,我代工人们感谢你们!”6月3日,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,领到工钱的工人代理人满怀激动地对法官说。

2017年6月,梁小敏(化名)等12名工人受聘在文小明(化名)处从事砸钢筋工作,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仅口头约定完成工程后支付工钱。在工程完成后,文小明未按照约定付清工钱,拖欠梁小敏等12名工人工资共21200元。经劳动管理部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,文小明分别于2017年7月24日和2017年7月25日在《未领工资明细表》《情况说明》《承诺书》上签字,并承诺在2018年4月10日前全部付清工人工资。但这之后文小明一直未履行承诺向工人支付拖欠的工资,工人们多次向文小明催讨工资无果,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梁小敏等人到福绵区法院起诉要求文小明支付工资和利息。福绵区法院于2021年4月1日立案受理后,当即指派法官覃裕办理此系列案件。该系列案涉及农民工权益,社会影响比较大,要及时维护农民工利益,需快速妥善处理此案件。法官第一时间前往被告文小明住所了解情况,但未见到文小明,也无法联系上其本人。经多次上门寻找,最终与文小明的父母碰上面,文小明父母表示欠款是事实,但文小明现在没有钱支付拖欠工人的工资。覃裕法官向文小明父母一一释法明理,同时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,希望通过他们说服文小明承担起支付报酬的责任,最终文小明的父母表示愿意代文小明支付拖欠的工资款。
6月3日,看到文小明的父母将21200元工资款交到了梁小敏等12名工人的委托代理人手中,覃裕终于放下心来。福绵区法院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,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,创新司法为民举措。今年以来,福绵区法院已成功调解114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,有效化解社会矛盾,防止了危及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发生,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,增强了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。来源: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
作者:覃裕、罗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