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生态环境局 市财政局开展中省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
为进一步规范中省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6月29—30日,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财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,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、驻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陈从涛带队对2016以来中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为期两天的专项检查。

此次监督检查通过座谈交流、查阅资料、查验账面、查看现场等方式,对专项资金安排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。先后实地核查了雁江区、安岳县、乐至县的水污染治理、千村示范等项目建设投运和专项资金拨付情况。

下一步,检查组将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梳理反馈,交办相关单位尽快整改,加大生态环保资金项目管理力度。同时,市生态环境局和财政局将按照“资金跟着项目走”的原则,指导各县(区)以环境质量改善和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为核心精准谋划生成项目,扎实推动项目落地,提高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。